24个亚太国家和地区针对先进空中交通拟定一套参考资料,希望促进空中德士和无人机的发展,减少监管费用和投资风险,加速这类科技的安全运用。

这项合作是亚太首例,目的是协助监管单位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简称eVTOL)和无人驾驶飞行器的商业运作做准备。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俗称空中德士,也可用于物流、紧急医疗服务、搜救和执法等领域。

参与的24个国家和地区是:新加坡、澳大利亚、不丹、柬埔寨、中国大陆、香港、库克群岛、斐济、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基里巴斯(Kiribati)、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密克罗尼西亚(Micronesia)、蒙古、尼泊尔、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韩国、萨摩亚(Samoa)、斯里兰卡和泰国。

新加坡民航局星期三(4月2日)发文告说,过去几年,eVTOL和无人机的发展迅速,应用日益广泛。通过整合各国和地区的知识与最佳实践,参考资料有助于推动在eVTOL和无人机的设计审批、注册、操作,以及起降设施监管等方面,实现更一致的监管流程。

延伸阅读

先进空中交通(advanced air mobility)参考资料中,有关eVTOL的内容分六个方面:认证、验证和验收;投入运营的条例;不同国家机构如何协作;经济政策和条例;能力建设;以及社会接受度。无人机的部分则以两方面为主,一是“超越操控视线”的运作,另是人员培训。

民航局说,监管者可利用参考资料,确保所制定的条规跟得上eVTOL和无人机的发展和运用,为经济和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这将减少监管不确定性和相关的成本及投资风险,进而推动业界发展。

2023年11月,我国民航局召开首个针对先进空中交通和无人机的亚太监管机构会议,而上述参考资料是会议的成果。

业界可从4月2日至23日,将有关参考资料的反馈电邮(caas_usg@caas.gov.sg)给民航局。当局也会在这段期间,咨询eVTOL和无人机业者,并在敲定参考资料的最终版时,把所有意见纳入考量。参考资料预计今年7月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