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呼吁政府修改联邦宪法,以防止首相在司法任命上拥有过大的权力,进而威胁司法独立。

由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和道教代表组成的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星期五(5月30日)发文告指出,根据现行宪法第122B条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高庭法官及其他法官的任命,须由国家元首根据首相的建议,在咨询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后作出。

五宗教咨理会认为,这赋予首相过大的司法任命权,因为首相虽须咨询联邦首席大法官与高庭大法官的意见,但实际上可以忽视他们的建议。“这违反三权分立原则和宪法基本结构,也反映行政对司法任命的干预。”

文告指出,联邦宪法基于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与司法权分立的原则,司法任命应由首席大法官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而不是首相。

此外,尽管《2009年司法任命委员会法》已确立法官遴选标准,但首相仍可无限否决司法任命委员会提名的人选。

五宗教咨理会呼吁政府兑现改革承诺,切实落实三权分立的核心原则。

延伸阅读

首相安华领导的希望联盟曾在竞选宣言中承诺推动三权分立及限制首相任期等改革,但至今尚未兑现承诺。

今年初,马国律师公会九名前主席批评安华政府在维护司法独立方面的表现,不如马哈迪、慕尤丁与依斯迈等三名前首相执政时的表现。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4月在马耳他英联邦法律会议上,也提议修订《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取消首相在法官任命中的角色。

另一方面,安华上周要求法庭在其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指控遭性侵案中,厘清首相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权。

安华的申请在马国司法界引发关注,法庭已择定6月3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