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穿短裤的年代,10块钱还能买到不少东西。如今物价飞涨,这点钱,恐怕连一条质量好的短裤也买不到。
40年前,小额索偿庭设立,消费者只须缴付10元手续费,便能提出索偿申请。
尽管索偿上限已从最初的2000元,提高10倍至两万元,但针对5000元以下的索偿,手续费仍维持10元。这不仅反映小额索偿庭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初心,也体现它始终坚持“可负担、易使用”的原则。

作为新加坡使用率最高的法庭之一,小额索偿庭在司法体系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2024年案件量达1万1771起,较2023年的1万零288起和2022年的9113起稳步上升。
虽然单笔索偿金额不高,但累积总额可观—2021年至2023年间,案件总额达约1亿2900万元。
本地首个可让消费者 迅速获得司法救济机构
国家法院主任地方法官田怡诗主管社区法院及审裁庭,也是特刊主编。

她说,小额索偿庭是本地首个专为消费者提供迅速司法救济的机构,开创了非正式、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模式,40年来协助新加坡人在日常交易中遇到法律问题时,直接寻求司法救助。
今年是小额索偿庭设立40周年,也是回顾它的发展历程与展望未来的好时机。
田怡诗指出,特刊梳理了小额索偿庭在新加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通过典型案例展示它的贡献,并探讨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尤其是在消费模式和科技快速变化的背景下。
特刊筹备历时一年多,由多位撰稿人合力完成。

田怡诗说,首项挑战是追溯小额索偿庭自1984年设立以来的完整发展轨迹。编务小组深入查阅国会文件、制度变迁记录,并访问多位现任与前任法官及法院行政人员,补足公开资料未能涵盖的机构记忆。
更具挑战性的,是如何坦诚评估小额索偿庭的成就与未来所面对的结构性风险,并提出前瞻性的改进建议。
她指出,大法官梅达顺在特刊序言中提到,小额索偿庭已成为我国司法体系“不可或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制度如何应对地缘政治和经济变动、纠纷类型日益复杂、以及司法可及性的长期压力,将决定小额索偿庭能否持续发挥效能。
小额索偿庭在制度设计上不断革新,通过简化程序、避免法律术语、以通俗语言撰写裁决书等方式,确保诉讼过程亲民易懂。
法官主导的庭审模式让当事人即使不具备法律知识也能有效参与,系统也鼓励及早和解,提升效率。
2017年推出的社区司法与审裁系统(CJTS)实现申诉流程全面数码化,从案件评估、提交、调解到裁决书生成,均可在线完成。系统还提供中文、马来文和淡米尔文的AI翻译服务。
此外,法院也与消费者协会展开三年合作,加强消费纠纷的处理机制与公众认知,持续提升司法可及性。
田怡诗希望特刊能传达小额索偿庭坚持的承诺:持续为公众提供快速、低成本的申诉平台,公平审理每一宗案件,赢得民众的信任和信心。

采用“村长式”调解方式 借鉴多国经验优化制度
不说不知,小额索偿庭的诞生,离不开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和幕后推手—工运老将麦迪士(Ivan Baptist)。
麦迪士曾任波东巴西区议员、消协荣誉秘书和会长。早在1976年,他就在国会呼吁设立专门裁决机构,让索赔金额太小、求助无门的小额消费者有地方“讲理”。
他说,这类索偿庭应像“乡村调解”,由主簿或助理主簿担任审裁官(referee),像“村长”那样帮居民排忧解纷。


1985年正式开庭 迈出维权关键一步
麦迪士提出建议后,消协迅速行动,在1979年和1980年两度向政府提交备忘录。
1982年,时任贸工部长陈庆炎博士原则上批准设立。消协也借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做法,作为制度蓝本。
1983年,消协收到近2000起消费者投诉,涉及产品缺陷、乱收费、不公平条款等,却因为没有执法权,只能靠“点名商家”施压,效果有限。
要是为区区几百元打民事官司,流程复杂、费用高昂,律师费甚至高于索额,还得承担败诉风险、赔偿对方费用。许多消费者最终选择吃闷亏,小额纠纷因此长期被忽视。
1984年,政府提出《小额索偿庭法案》,并于8月获国会一致通过。法令隔年1月生效,小额索偿庭于2月1日正式开门接案。
从“村长式调解”的灵感出发,到如今每年处理超过万起案件,小额索偿制度背后,少不了消协的一份坚持和努力。
降低门槛及简化程序 局限上诉防滥用资源
小额索偿庭程序简化,不准请律师,大幅降低诉讼门槛。普通消费者面对商家不再无力应战,商家也不能轻忽投诉或规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它并不限于消费者提告,小商家、服务供应商也能作为原告。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压力,小额索偿庭的称呼和流程都尽量“去法律化”。
比如称“庭”(tribunal)而不是“法院”,称“协商会谈”而不是“审前会议”或“案件管理会议”,听起来不那么“吓人”。
庭所也设在国家法院内的普通办公室,而非法庭或会议室,营造轻松氛围。

延伸阅读


此外,当事人须亲自出庭,不得请律师或代理。这不仅减轻当事人压力,让各阶层安心自辩,也能节省法律费用,诉讼成本更低。
如果当事人是文盲或只会用母语,庭上可允许亲友代为出庭,或提供免费口译服务。
案件若属社区法院与仲裁庭(CCT)处理,符合条件者可获“CCT之友”(家人、社福组织或社区司法中心)协助,提供行政与情感支持,包括准备文件、记录庭上发言、解释程序等。他们不能是证人,也不能提供法律建议。
为节省成本,防止滥用司法资源,小额索偿庭的裁决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上诉至高庭:裁决涉及法律错误或是案件超出索偿庭权限。高庭不会重审事实,也不接纳新证据。
案件五花八门 犹如生活百态
“您要不要亲自看看,有没有改善?”一名六旬女子,不满美容院未兑现“丰胸”承诺,把店家告上小额索偿庭。
当她听到店主辩称“测量结果显示有效果”时,激动反驳,问调解员是否要亲眼看是否有效果,请他评理,一边伸手要解开上衣扣子,打算当场“真人演示”。
幸好调解员反应神速,连忙制止,才避免现场变成尴尬的“展示会”。
小额索偿庭的案件五花八门,从医美纠纷、汽车维修,到课程退款,不胜枚举。
以下是三个案例:
案例一:买了2万元限量版球鞋 售方未送达须承担责任
一名申索人订购一双价值两万元的球鞋,却收到一个空包裹,索性上庭索赔。
这双球鞋是路易威登(LV)与耐吉(Nike)合作的Air Force 1 Virgil Abloh系列,广受追捧。
卖家称包裹在运输途中遭人动手脚,拒绝负责,但他没说明物流公司名称、合约或交货凭证,也不愿出庭供证。申索人则指出,包裹与卖家原图不同,且同款同码球鞋随后在另一网站重新出售,广告图像与洽谈的照片完全吻合。
审裁官裁定货物交付前若有遗失或损坏,由卖家承担风险,判申索人胜诉。
案例二:二手车出现故障 买家获赔维修费
2023年10月23日,一名买家购入二手车,不到三个月发现车身向左倾斜。检验发现,左侧悬挂系统故障。
他联系卖家,要求赔偿维修费遭拒,上庭求助。
审裁员指出,车辆于10月25日曾做检查,卖家确认当时未涵盖悬挂系统,而车龄仅五年,出状况前只行驶2600公里(属合理使用范围),也不足以构成正常磨损。
裁决结果是卖家须承担维修责任,买家胜诉。
案例三:抽脂后不满意效果 顾客要求退款失败
医美效果到底好不好?照片说不准,法官也难断真伪。
一名女子花了5000元,做面部抽脂疗程去除脸颊赘肉,术后却感觉“没差别”,不满效果,把医美诊所告上小额索偿庭,要求全额退款。诊所不服,拿出术前术后照片反驳,坚称“有明显脂肪减少”。
审裁推事翻看照片后指出,光线与角度不同,确实难准确判断外观体积的变化。
但他也发现,申诉人在接受疗程前,已被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和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包括目标部位可能“去脂不足”。她知情同意后才接受治疗,因此索偿最终被驳回。
自1985年成立以来 14次修法完善制度
自小额索偿庭在1985年设立以来,经历14次修订,现已成为涵盖多种交易类型,索偿金额可达3万元(经双方同意)的重要纠纷解决平台。

1984年8月国会通过相关法案,1985年1月15日正式生效。索偿庭当时仅受理商品买卖或服务合同纠纷,索偿金额上限为2000元,且案件必须在争议发生一年内提出,确保案件简单快速处理。
提升效率扩大权限 采多样化诉讼方式
虽然案件量迅速增长,1987年达到7684件,但消费者提起的案件仅占6%,绝大多数为企业等非消费者提起。政府强调索偿庭仍可为消费者提供快速救济,避免成为“低成本讨债法院”。
1992年首次修订法令,缩短案件排期时间,消费者案件从两个月降至7天内。1995年提升索偿限额至5000元,并扩展管辖范围至财产损害等非车祸侵权纠纷,促使案件数量增长12%。
1997年进一步将限额提高至1万元,双方同意时可调至2万元,引入电子申请方式,提升诉讼便利性。手续费随索赔金额调整:5000元至1万元,消费者收20元,非消费者收100元;超过1万元按比例收费。

允许通过电话、视频等电子方式咨询和庭审,提高诉讼便利性,特别是企业间纠纷可远程辩论,方便快速解决争端。
2004年,《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令》生效,小额索偿庭获授权审理涉及不公平交易的纠纷,限额2万元。此类案件涵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但不包括分期付款、分时度假及不动产相关纠纷。
新增住宅租赁纠纷,限期两年内的欠租、押金和房屋损害索赔,便于房东与租客低成本快速解决争议。上诉需法院许可。
2017年启用数码化新系统
2017年启用社区司法与审裁系统(CJTS),允许索偿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增强便利性和安全性。

索偿限额提升至2万元,双方同意可达3万元。新增分期付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延长至2年。赋予法庭更广泛权力,如命令租户交还出租单位、驳回无正当理由缺席申索等。审裁员称谓由“裁决员”改为“审裁推事”,与雇佣纠纷索偿庭称谓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