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二手车商的新加坡车业公会纠纷加剧,会长梁添丁向会员林立华发律师信,要求对方停止做出诽谤性言论,包括指梁添丁被公会免职及拒绝接受大会投票结果,并在纸媒公开道歉。

30名会员包括林立华,以启动新任会长和执委选举,让公会恢复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为名,引用公会章程第36(ii)条,联名要求在5月15日下午4时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针对六项决议进行表决。

根据《联合早报》掌握的会议记录,六项决议包括指第27届会长梁添丁失去会员信任,应立即解除职务;在决议通过后的一个月内重选第27届会长和执委。

根据会议记录,上述30名会员和代表在当天下午4时15分前完成登记,共有150名会员参加了特别会员大会。针对解除梁添丁职务的决议,共有149人支持通过。

不过,梁添丁在特别会员大会隔天,也就是5月16日,发信给会员说,章程要求30名联名会员必须全员到场,但他两次点名时,只有27人在场。由于没有达到章程要求,他因此宣布大会取消。

根据公会章程第36(ii)条,只要有30名会员,就可以联名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但在联名信上必须列明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理由以及所要讨论的问题。如果全体联名者没有在大会指定时间的15分钟内出席,那么特别大会将宣告取消。

这个情况下,会员若要为了同样目的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必须等至少六个月后才能这么做。

梁添丁日前受访时说,参与投票的会员可以委派代表出席,但是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人必须亲自到场,缺一不可。他已在15日宣布特别会员大会无效,因此所谓的表决也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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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不解为何林立华会在接受8视界和《新明日报》访问时,指大会已经通过决议,并会重选会长和执委。

梁添丁也认为,林立华受访时的用词损害了他的名誉,包括指他不能接受大会投票结果,以及应该优先考虑公会利益。他已在5月27日向林立华发律师信,要求对方停止做出诽谤性和不实言论,且最迟在6月6日在《海峡时报》和《新明日报》公开道歉。

林立华:没收到梁添丁的律师信

不过,林立华5月30日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称,没有接到梁添丁的律师信,并指自己只是如实向记者陈述了特别会员大会的详情。

林立华说,特别会员大会当天,30名联名者中,27人亲自到场,三个会员因生病和出国等原因委派代表出席。参与投票的150名会员中,50人亲自到场,剩余则委派代表参加。

他指出,不明白为何参与投票的会员能委派代表出席,联名者则不能。

车业公会第26届理事的两年任期去年6月结束,原定同年5月6日选出下一任理事。不过,梁添丁认为选举委员会没有遵照章程行事,包括不允许公司委派的代表投票,宣布5月的选举结果无效,6月6日重新召开大会选出第27届理事。

根据高庭法官维诺(Vinodh Coomaraswamy)去年11月25日发表的口头裁决,指梁添丁作为车业公会会长,以及5月6日常年大会的主持人,若觉得大会流程违反了章程,有权中止或延后会议。但他不认同会长有权在事后另择日期召开大会,以完成议程。他因此裁定6月6日的大会不具法律效力。

梁添丁已针对判决提出上诉,案件会在9月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