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离婚后向前配偶追讨赡养费者总须多次跑法庭,明年1月16日起加强版赡养费庭令执法程序首阶段实行后,当局将有权索取拖欠赡养费者的财务信息;有能力却不肯如期支付赡养费者,将更难逃避责任。
国会去年5月8日通过家事司法改革法令(Family Justice Reform Act),新版赡养费庭令执法程序,是其中一项措施。这涵盖妇女宪章、儿童监护法令(Guardianship of Infants Act)、回教法执行法令(Administration of Muslim Law Act),以及赡养父母法令下的赡养费庭令。
律政部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五(12月20日)发文告宣布,新版赡养费庭令执法程序明年1月16日起实施。新执法程序推行第一阶段期间,之前已至少一次通过法庭追讨赡养费的申请者,将转介给律政部新设立的赡养费事务办事处。
赡养费事务执行员将建议方案,协助赡养费追讨人和拖欠者达致和解。过程中,执行员将发挥更积极主动的作用,促成双方和解。例如,他们有权向银行和政府机构索取拖欠赡养费者的财务信息,并且向法庭提呈报告。这样一来,法庭将能更准确判断,哪些拖欠者有能力却不肯如期支付赡养费,哪些则没有支付能力。
执行员可按情况建议更可行的方案,如离婚双方都同意的金额,协助他们达致庭外和解。有经济困难者将更快转介到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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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执法程序实施的第一阶段,拖欠者须支付180元的赡养费事务执行员服务费。接下来的阶段,当局会探讨这笔服务费是否与程序的整体目标一致。
非营利团体新加坡妇女发展与支援组织(SG Her Empowerment,简称SHE)主席张祉盈说,新的执法程序对一直追讨不到赡养费的一方,可谓是重大的变革。被拖欠赡养费的配偶,往往是妇女,新措施将给予她们实际帮助。
“新的执法程序生效后,追讨赡养费的离婚者将能掌握到前配偶的财务信息,这目前是无法获取的。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者,他们或许面对就业或财务问题,当局也会给予他们引导和援助。”
在未来的阶段中,新执法程序将扩大至其他类型的赡养费追讨申请,这包括首次追讨赡养费,以及执行海外赡养费追讨庭令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