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prenuptial agreement)和个别银行户头是良好的婚姻资产分配工具,可保障第三方馈赠的礼物或遗产,但账目分得太清楚可能导致摩擦,甚至走向离婚。

受访律师说,也要看男女方处理礼物或遗产的行为,比如将钱混在联名户头里,显示是要跟伴侣共享,离婚时这笔家庭财产将纳入婚姻资产,按法庭判定的百分比来分配。

王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hip LLP)的陈宇欣律师指出,如果第三方给的现款是作为首期付款用来买房子,将视为婚姻资产的一部分,否则就是现金礼物,这笔钱将不归入婚姻资产。

陈宇欣律师:如果第三方给的现款用来买房子作为首期付款,就将视为婚姻资产的一部分,否则就是现金礼物,不归入婚姻资产。(WongPartnership LLP提供)

她说,一些家庭选择用贷款协议,把父母出钱给的首期当成贷款,一旦婚姻触礁,父母可要求退还赠予的款项。

“但这也未必都行得通,因为法院会考虑资金转移的真正性质——如果它实际上是礼物,法院将不会使贷款协议生效。”

她解释,如果在婚姻美满时没偿还贷款,要说服法院那笔钱是贷款而不是礼物,就更具挑战性。

赖美仪律师(Meritus Law LLC)说,赠与者为其中男女方的婚姻住房支付首期付款,非受赠者如果给房子做出实质改善(例如装修)的话,根据婚姻资产的法定定义,首期付款可能纳入婚姻资产。

夫妻收到遗产或赠与时,如果不希望与配偶分享,该怎么办?

赖美仪指出,婚前协议是保护任何不属于婚姻资产的礼物或遗产的有用工具。

“一般而言,如果要进行资产隔离,各方应尽可能将财务分开,避免混合。”

赖美仪律师:婚前协议是保护任何不属于婚姻资产的礼物或遗产的有用工具。如果要进行资产隔离,各方应尽可能将财务分开,避免混合。(Meritus Law提供)

赠与者应表明某笔款项或资产旨在作为遗产或礼物,“双方也可签署婚前或婚后协议,进一步说明资产将排除在婚姻资产之外的意愿”。

她指出,如果受赠配偶打算保护继承的财产或礼物,就应准备好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配偶对财产进行实质改进。

陈宇欣建议,定期更新婚后协议可能最有帮助,因为协议内容可以表明夫妻双方持续打算扣押某些资产,例如礼物或遗产,避免与对方共享。

如果一对夫妇在离婚前分居,将这些相同的条款包含在分居协议中也有好处,“如果协议起草得当,而各方都听取适当的法律建议,法院较有可能认为遵守协议条款是公正和公平的做法”。

她以CLC v CLB案为例说,混合资产可能导致法院推断这些资产是要与配偶分享的。

因此将遗产和礼物与家庭资产分开也同样重要,比如,把遗产和礼物保存在个别银行户头,或以另一方配偶无法取用的形式保存。

争议资产若失去本质 可当婚姻资产

延伸阅读

男女方的婚姻持续近16年,有两个孩子。2003年9月婚礼的五天前,双方签署并执行婚前协议,说好如果离婚,某类资产(以两方预计收到的赠与或遗产为主)将不归属婚姻资产。

结婚期间,男方收到父亲的现金礼物,并于2008年父亲过世时,继承大笔遗产。

2018年婚姻破裂时,男方试图隔离总值380万元的赠与和遗赠(下称争议资产),还清空跟女方的联名户头,认为这么做符合婚前协议和法律运作。

女方认为,男方在婚姻中把争议资产当成家庭资产的一部分,尤其是六个澳大利亚银行户头的存款,理当纳入婚姻资产来分配。

高庭裁定争议资产为婚姻资产,男方向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Appellate Division)提出上诉,结果成功,女方不服,向终审法院上诉。

终审法院裁定女方上诉成功,令双方按高庭的原判决,均分包含争议资产、总值1270万元的婚姻资产。

虽然妇女宪章规定婚姻资产不包括赠礼和遗产,但终审法院认为,这些争议资产已失去礼物或遗产的本质,可当婚姻资产。

律师:必须充分了解协议签署内容

法院指男方的做法显示他将争议资产视为婚姻资产,包括将部分遗产存入他和女方的联名账户、用部分遗产买房并以女方的名字注册。

此外,男方发电邮或短信给女方时提及遗产,是以“我们的流动资产”、“我们的净财富”等说明,显示他把争议资产视为家庭资产,打算与女方共享。

赖美仪律师指出,终审法院判决关键要点是各方的行为胜于雄辩,“即便双方事先同意某些资产将被排除在婚姻资产之外,但双方却以婚姻资产来对待,相关资产还是可能被视为婚姻资产”。

她说,这个判决采用事实为中心的方法,“法院着眼于当时的事实来确定双方的真实意图,这是明智的”。

陈宇欣律师指出,虽然与婚姻协议有关的法律并没有具体改变,但这起上诉案强调双方必须充分了解他们签署的内容,而不是仅将协议视为一种形式。

终审法院和高庭的判决强调一个事实,即婚前协议的条款不应被轻视,特别是如果婚前协议要成为一个持续有效、可划分资产(即什么可分享,什么不可分享)的工具。

假设女方家人预见他们未来会送礼或留下遗产给女方,而要求女方与未来配偶拟定婚前协议,就必须确保男女方完全接受这个安排过程,并理解未来变化将对婚前协议造成的影响。

针对配偶可能从家人那里分获资产,陈宇欣说,法院判决也强调男女方与家人持续坦诚对话的重要性。

她建议,捐赠的家人如果希望降低离婚诉讼时家传资产被分割的风险,应寻求法律建议,看有什么选项,其中包括婚后协议或信托安排,以拖延转移资产的法定或实益拥有权给受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