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综合电)高盛集团前主管雷斯纳因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贪腐案中扮演关键角色,被美国纽约法院判处两年监禁。
纽约布鲁克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布罗迪星期四(5月29日)宣判时,谴责雷斯纳(Tim Leissner)的贪腐行为“公然且大胆”。虽然雷斯纳配合政府的调查,但并不足以弥补他的贪腐行为所带来的伤害。
法官引述高盛提交给法院的信函说,若非雷斯纳的参与,一马公司案未必会发生。“你能提供重要协助,是因为你的参与程度极深。不过,你所造成的伤害源于自私行为,部分惩罚仍不可避免。”
据路透社报道,现年54岁的雷斯纳在庭上语带哽咽,向马国人民道歉,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雷斯纳曾任高盛东南亚地区主管。他在2018年落网后承认参与一马公司案洗钱案,根据他所犯下的多项贪污及洗钱罪,最高可被判25年监禁。
延伸阅读
或揭发更多贪污丑闻 安华:有些人不希望刘特佐被带回马受审

涉一马洗钱贪污案 高盛前主管黄宗华三罪名成立

不过,雷斯纳在美国当局调查期间转为污点证人,并于2022年为控方出庭供证,促成另一名高盛前高管黄宗华被定罪和被判监10年。
控状显示,高盛于2012年至2013年三次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共筹得65亿美元(约84亿新元)。其中45亿美元通过贿赂和回扣的方式,转移至政府官员及银行高管手中,其他涉案者包括马国前首相纳吉及富商刘特佐等人。
美国联邦调查局会计鉴证专家指出,纳吉至少从中获取7亿5600万美元、雷斯纳7340万美元、黄宗华3510万美元,刘特佐则获高达14.2亿美元。
国际刑警组织2022年对刘特佐发出红色通缉令,但他至今行踪不明。纳吉则因一马公司子公司SRC国际贪污案正在服刑,其他涉及一马公司的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