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起诉香港的国际金融与法律服务企业傲明集团(Amicorp)及其总裁尼平,索偿约10亿美元。

一马公司星期一(12月23日)发文告说,傲明在知请的情况下,于2009年至2014年间在欺诈交易中扮演关键角色,导致一马公司超过70亿美元(约95亿新元)被盗用。

一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清算人12月20日以相关证据,在英属维京群岛针对傲明集团旗下八家企业和集团总裁尼平发起诉讼。

一马公司指傲明旗下在巴巴多斯注册的傲明银行提供全球金融系统通道,使这些一马公司资产得以多次转移,并通过伪造文件掩盖资金被盗的事实。傲明也被指涉及虚假交易、不诚实地协助违反信托责任,以及共谋执行非法行为。

诉状指傲明在洗白一马公司遭盗资金方面扮演关键角色,包括利用傲明银行遍及新加坡、巴巴多斯、荷属库拉索岛、香港和英属维京群岛等地的据点,连接全球金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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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也指傲明提供投资资金和银行服务来转移一马公司资产,制造一马公司的中心资产有进行投资且有回报的假象,但这些资产实际上遭到挪用。

一马公司发言人说:“我们有确凿证据指控傲明最高层知道和参与不诚实且非法的洗钱行为,并设计转移大笔资金。”

“我们指控傲明通过精心设计的架构,故意掩盖资金被盗的事实,并刻意且知情地创建复杂的结构,将这些被盗资金伪装为合法资产而使其难以追踪。”

文告指出,这次法律行动是当局从全球取回一马公司被盗资产的行动之一。

马国截至今年9月已经起回270亿1700万令吉(约81亿5700万新元)的一马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