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艳阳天下曾经的皇家花园树影婆娑,舞台前方粉色、淡紫色的荷花绽放,有的才露尖尖角。爵士乐在空气中浮荡:一会儿是钢琴声如连串水珠儿飞弹而下,一会儿是悠扬的西洋笛,然后是深沉的萨克斯风。
游人在草地上野餐玩闹。孩子们追逐泡泡。公鸡追逐母鸡。蚂蚁在草丛里搬运搬不完的食物;爬过她丰腴白皙的脚背,趁机咬上一口。
“阴郁之火横越大西洋,映亮美洲海岸:刺穿战士的灵魂,在静夜中奋起/华盛顿、富兰克林、潘恩与沃伦,盖茨、汉考克与格林;聚集海岸,辉光浸染阿尔比恩君主的血焰……”威廉·布雷克的《诗与预言》中尽是乱世景象。其实他是奴仆,终其一生,兢兢业业,为不相干的人,还有他们的子孙后代打造梦想中的盛世。就算如此,仍被唾骂。
被唾骂或崇拜都很正常,不过证明其伟大和影响力;被唾骂或崇拜也很必要,否则一面倒的社会往往看不到世情的另一面——应当高兴,总有人愿意站在对立面让人不舒服;总有人愿意当“忠言逆耳”的怪胎,提醒他:是凡人、奴仆;不是君王、圣人。
“What a difference a day makes…”一把女声荡漾开来。一只公鸡跑到她蓝色的野餐帆布席子边大叫:喔喔喔,呼应那迷人女声,仿佛提醒世人这世间最美妙的歌喉其实是上天赋予它的。别无他选。
果然,What a difference a day makes, and you are so beautiful to me……爵士乐女声继续唱着……
是否该记录一下二十多年前的北国?她忘记了,是秋天还是冬天;但回想起来,是一个神秘力量集结的城市。
那时候的天似乎是灰蓝色;所有故事发生的场景,在她脑海里也都在一片灰蓝雾霭背后展开。那是下雨前海洋与天空之间的颜色,是被悠远的时间与遥远的距离分隔以后漫延开来的颜色。是看到不可忤逆的命运,以及不可逾越的两个世界以后,一种既无奈又淡然的伤感颜色。他又能如何。
为什么故事要在北国展开也让人不解。是因为他们的生命密码锁定了这座古城作为记忆重要的一部分吗?那是一座什么样的城?他们是什么样的身份?是什么样的故事需要被延续?他可曾在听到一个激荡、不止、缭绕的琴音后,在上升的沉香云雾间陷入不解的思绪?
那是不可遗忘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她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整个世界的风云,它们如此强烈如此闪耀如此惊人。她没有言语可以形容。她一定是睁大眼睛看着他,目不转睛,不可置信,瞳孔放大到了极限。时间是否在那一刻静止。
他确定自己达到他要的目的以后,帅气地转身离去。留下她,心脏狂跳,一脸疑惑:我究竟看到了什么?
她回过神来已经是二十几年以后的事。那一天他卷起的风云不时在她脑海涌现。而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你究竟看到了什么?你看到了我。那一刻,我们站在彼此的明处。”二十几年以后,他这么说。
后来很多年里,她站在他的明处。他布置的舞台,给她创造的旅程与世界。她是他眼底逐渐成长起来的孩子,在他巨大的树荫里玩耍而不自知。她笑着、闹着、偶尔还用利器在树身刮出痕迹,和同伴在他的臂膀上荡秋千,把他弄疼了弄累了弄疯了而不自知。她得意洋洋,自以为是。他看着她的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可是快乐的?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属于哪一个时代,哪一种文明,哪一种心情?
“你是神灯精灵吗?还是仙蒂瑞拉的Fairy Godmother?”她问。
“都不是。我不可以是王子吗?或者……霸道总裁?”他反问。神灯精灵可以爱上仙蒂瑞拉吗?
那是不可能靠到一起的两个人两条分割的旅程。只是有一小段路,他曾不断转头,看她。为她快乐伤感、感受到了生命的柔软……
雨突然从天空滴滴答答落下。她把帆布席子一角拉起,罩在头上。或许片刻便停,她想。热带的雨越下越大,带着风洒在周遭的大树棕榈蕨类植物上。那一片绿变成一片灰蓝,像多年前他们相遇的北国午后。
她把身体裹在斗篷一样的席子里,向车子的方向奔跑。一路,是许多被大雨打湿的路人。
二十几年以后,她终于准备好对他说谢谢,准备好正视他眼里的风云。在漫长浩大的时空里,就算是那样的相遇与分离,也是莫大的幸福。她想,他必定会同意。她终于看见了他。他终于读到了这一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