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出修订金融广告规定,拟将所有投资产品广告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现行广告须高管批准 强调准确清晰原则
金管局本月初在一份公开咨询文件中说,公平交易和透明度原则应适用于所有形式的投资产品和服务,无论受众目标是谁、投资复杂程度如何,所有投资者都应获得可靠、易懂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根据现有条例,金融机构必须确保产品广告的内容公正、平衡、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同时也要确保产品广告清晰易懂,并且在投放前需获得机构高级管理层或代表的批准。
这么做是为了提高广告的透明度和道德水平,确保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传达准确的消息。
然而,若广告的受众对象是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或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等特定群体,并且是为现货外汇合约提供意见的话,金融机构可免于遵守上述规定。
财务规划公司Providend对金管局的建议表示支持。集团法律与合规主管张艺婷告诉《联合早报》,相关举措对提高金融机构所发布信息的信任度和透明度起到积极作用,但她提醒投资者还是得谨防市场上的虚假信息和骗局。
非产品广告纳入审批 金管局拟统一审查标准
此外,为了确保监管方式一致,金管局也建议将广告须经过机构高管或授权人员审批的要求,延伸至非产品类广告。
张艺婷认为,金管局可在这方面提供更多指引,确保金融机构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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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们理解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对金融机构发布的广告进行问责和适当审查,如果金融机构发布非产品广告的主要目的是推广服务,相关内容可包括一般营销素材。鉴于数码营销方式迅速演变,机构需持续评估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广告,而金管局提供的指引将有所帮助。”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在官网发布消息说,金管局拟议取消“现有除外条款”是一项可喜的进展,这有助于确保为所有接受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广告的投资者提供充分保护。
“同样令人鼓舞的是,金管局正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产品和非产品广告的要求可以保持一致。这些步骤将确保所有类别的广告更加透明且符合道德规范。”